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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生今世读后感

今生今世读后感

时间:2025-04-15 作者:好句94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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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,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,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。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?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《今生今世》的读后感,仅供参考,欢迎大家阅读。

今生今世读后感 篇1

“我走的时候,我还不知道曾经的生活有一天,会需要证明。”

人类一直在向前走,每一天都有自己生命的一条路。路,越来越多,纵横交错,像一张永远也织不完的网,静默的解构着大地上的草木与风物,而当生命之旅到达终站的时候,谁又能留下今生今世的证据?

其实也没有那么难,去怜惜曾经拥有的事物,去向那些熟悉的东西做一个临时告别。就算有一天再也没有人能够相信过去,连我也会对以往的一切产生怀疑,可回忆不会欺人,那不是证据吗?但是,留下什么就真的那么重要吗?落日用尽全力,掏空自己的所有金黄,就像一个暖瓶,打碎自己的胆,释放自己的热,不怕烫伤自己,只为捂热接下来的黑夜。它什么都没留下。

现在,谁还能说出一棵草,一根木头全部真实,谁还能把所有的风声留在他的一生中,谁都不能。可能一个人就这样被人吹老了,它逐渐穿过一个人的身体,吹走了黑发留下白头,吹干了皮肤留下皱纹,最后吹松了血肉留下一把老骨头,这时候风又指明了另一个去处。它哪里就吹完了呢?平静的时候,夜晚黄昏,往往有几声低吁,像安命的老人,无可奈何的叹息。你知道它不会停,可你能证明它真实吗?你的白头,你的皱纹,能给它定罪吗?

真相往往是残酷的,即使它们真的存在过,那等到一切都面目全非、行将消失时,是否变得毫无意义,有时你会感到,经历的一切像风一样转瞬即逝。可不一样的是,风一辈子都不会平静,它究竟还不肯被驯服,它是嚣张跋扈的。而你在这短短数十载的时光中却是无力的,还是将那些无人知晓的郁结和悲伤赠予它,嘱托它替你送给远方,从此往事葬与清风,那些就不要留下证据。

这一切,难道不是一场一场的梦?再去联想过往那些碎片化的记忆,心上不知怎的有被猫尾轻轻扫过的微痒酥麻感,心从未如这一刻般洞若观火,明晰且淡然。“即使有它们,一个人内心的生存谁又能见证?”五千多个日夜曾在我血管里燎原的萤火,早就如鸦羽落地般冷却,不需要谁去见证曾在你心中汹涌的惊涛骇浪,其实也没有东西可留下。日久且长,但愿你所经历的大起大落能为你还没走完的路作一些警醒才好。

风不大,夕阳正好,而我心中那团火还在烧,熏得夕阳的颜色灰澄,似久置的柑橘,我能听到它落在每一寸土地上细碎的声音,像下雨。

恍然间,仿佛已是过了一生一世。

今生今世读后感 篇2

初读这篇的时候,基本上就是似懂非懂的感觉,仿佛作者正在自说自话,而我也在看他自我表演。

作者记述了人生,记述了关于故乡的一切,但又仿佛在为它们进行特写,富有深刻的意味。作者似乎从人生的发展中认识到人生的意旨,曾经的生活,需要证据证明它的存在。

正如一个人漫步在沙滩,会留下一滩的脚印,人生的旅程中同样也会留下存在的痕迹。当大风吹过,上层的沙会盖掉脚印的痕迹,那么岁月的流逝也会盖掉或是冲刷掉今生今世存在的尾随的痕迹。作者有所思,有所悟,不免为痕迹的消散感到万分感慨,有时,甚至摸不到方向,开始怀疑自己的过去。不止作者自己,还有很多人会这样。我对于我的过去,同样抱有疑惑,有时甚至模糊不清,但是当我看到我从前拥有的一切物品时,心中零碎的回忆便会拼接成一幅巨大的图景。这也是我存在的证据,它是我独有的,没人有能力和我分享它,因为它属于我的一部分,它就是亿万分之一的我。

因此,作者为了找回曾属于他的一幅图景,回到了他原来的村庄。但是作者的运气不是像某些人一样得好,随着时间的流逝,原来的村庄早已不复存在。作者感到迷惘,他不再认识这个地方,他心中的那些破碎的回忆再也不能凝结在一块儿。但是作者细致入微的挖掘,却给他带来一丝欣喜,他发现了原来的土坑,听到了熟悉的大公鸡的鸣叫,他欣喜,同时也忧虑,就像一个稚嫩的婴儿,拿到了玩具很开心,却不知道怎样来玩耍它。作者陷入了沉思。作者思考着过去的一切都已埋没,对如今的生活又会有何新的意义?家园丢失,回家成为空谈,存在的证据也随之消亡,人生的一切在作者眼中似乎成为虚无。

但是,我相信作者心灵中的家园依然存在,只属于他自己,支持着他今生的存在,成为他今生今世的证据。

今生今世读后感 篇3

书像一条河,有的已经随着波浪漂流走了;有的已经失去了昨日的光彩;但有一本书却像刀子一样深深地刻在我心里,那就是《三国演义》。

在《三国演义》全书出现以前,中国各类小说一般都篇幅短小,有些甚至只有几十个字。《三国演义》是中国第一部长篇小说,中国小说由短篇发展至长篇的原因与说书有关。宋代讲故事的风气盛行,说书成为一种职业,说书人喜欢拿古代人物的故事作为题材来敷演,三国故事某些零星片段原来在民间也已流传,加上说书人长期取材,内容越来越丰富,人物形象越来越饱满,最后由许多独立的故事逐渐组合而成长篇巨著。这些各自孤立的故事在社会上经过漫长时间口耳相传,最后得到辗转加工,集合成书,成为中国第一部长篇小说,这是一种了不起的集体创造,与由单一作者撰写完成的小说在形态上有所不同。《三国演义》描写的是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近一百年的历史风云。全书反映了三国时代的政治军事斗争,反映了三国时代各类社会矛盾的渗透与转化,概括了这一时代的历史巨变,塑造了一批咤叱风云的英雄人物。在对三国历史的把握上,作者表现出明显的拥刘反曹倾向,以刘备集团作为描写的中心,对刘备集团的主要人物加以歌颂,对曹操则极力揭露鞭挞。今天我们对于作者的这种拥刘反曹的倾向应有辩证的认识。尊刘反曹是民间传说的主要倾向,在罗贯中时代隐含着人民对汉族复兴的希望。

不知怎么了,本书使我胆大了起来。以前,我一看到有人在放擦炮,我就捂着耳朵,跑的远远地。看着鞭炮有没有放了。但自从看了《鲁滨逊漂流记》后,我不再害怕了。都不捂着耳朵在看了。有时还自己放了玩玩。

我爱《三国演义》,它给了我信心,给了我优美的语言,给了我,这本书任我百看不厌,我十分喜欢它。

今生今世读后感 篇4

《三国演义》记叙了三国时期古代的事情,我从一个名叫“火烧博望坡”的故事中体会到:一个人要取胜,就要靠智慧,蛮力永远也斗不过智慧。

在刘备刚刚找到诸葛亮的时候,其实诸葛亮是不受到人们尊敬的,因为他只顾着自己训练刚招募来的几千兵马,什么事也不干。

张飞、关羽都觉得诸葛亮不会武功,没本事,是个没用的东西,不把他放在眼里。曹操知道了,也不以为然,认为诸葛亮不过是个野人,他立即派大将夏侯敦带20万兵马杀向刘备,去拿刘备的人头。

刘备知道了,立即与诸葛亮商议,于是他便在博望坡仔细观察,在这里埋伏了一些兵马,等待夏侯敦军队的到来,夏侯敦一到,刘备便冲上前去迎战,但不一会儿就撤了,夏侯敦见了,连忙上前追赶,途中又遇见了赵云,赵云单枪匹马,也是打了一会儿就撤。

慢慢地,夏侯敦的军队被引入了博望坡,诸葛亮下令放射火箭,于是,整个森林都被点燃了,夏侯敦的军队被困于火海之中,正在这时,刘备、赵云冲上前去将夏侯敦的军队打散,随后,关羽、张飞也冲了出来,把夏侯敦的军队一一消灭,夏侯敦也差点葬身火海。

其实,现代的战争中也有这样类似的实力。

抗日战争爆发以后,日本一心想着逐步蚕食中国。小兵张嘎又一次见到一个日本病倒了村子,便独自上前去,手握着假的木枪,将日本兵的真强骗到了手中,这便充分的体现出了智慧战胜蛮力的道理。

生活中的势力与火烧博望坡也有着近似之处。(趣祝福 ZfW152.cOM)

平时做英语同步探究,我总是习惯性地翻看最后面的答案,结果次次考的很棒,次次得到老师的表扬,但是一道大考,我的狐狸尾巴便逐步显露了出来,英语老师发现了之后,立刻撕掉了我的同步探究答案,意思是说,考试用的是日积月累的智慧,而不是蛮看配套的答案。

《三国演义》中的火烧博望坡告诉了我:“强者会用自己日积月累的属于自己的智慧来取胜,而弱智,则会拼命地偷取属于别人的智慧,做一个无形的盗贼!”

今生今世读后感 篇5

听说他们挖走了家乡的红砖砌上了水泥墙,家乡的人们得到了他们想要的却又失去了他们拥有的。

——《鹿港小镇》

清扫房子的时候母亲打扫出一袋零碎给我,是我从小收集的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:一块小石头(我曾相信这块石头里住着精灵)、几串儿时珍视的手链、一罐弹珠、奶奶年轻时的手表、鸡蛋果树的种子,诸如此类。老旧的物品已经布满了尘,看着就让我想起了曾经傻乎乎的令人发笑的自己——已经很脏了,该扔了。

我用一个袋子将它们重新套好,准备扔到外边去。迈出家门时,我看到路边因修路堆放的沙土,突的有些恍惚:这儿好像还少了堆石头。石头?我怎么会想起石头呢?哦想起来了,我袋子里那块石头是家门口旁曾有的石头堆里捡的,有个角在以前和弟弟打架的时候摔裂了——因为什么打架来着,已经不记得了。我好像还把它放到枕头底下,希望晚上能梦见石头里的精灵。

我走到马路边,车辆呼啸而过,一串塑料珍珠手链掉了出来,被车辆碾碎只余一条红色的线绳。这条绳子好眼熟啊——哦,这手链是我缠着奶奶串的。那时奶奶身体还很好,能陪着我打羽毛球。我看到姐姐有一串漂亮的手链,便哭闹着让奶奶给我也串了这一条。而现在,那珠子被碾得粉碎不见踪迹,红绳在车轮子底下被碾至灰黑,一阵风又将它托到我看不见的地方去了。我还想起那罐弹珠是我和表妹一个暑假的成果,花色很全,极少重复;我想起那块手表是奶奶亲手交给我的,那时她眼里的回忆,是十岁女孩看不懂的复杂,只觉得那眼神很深。鸡蛋果树的种子是小学的朋友给的,我们三个约好了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,结果初中就断了联系……

我提着沉甸甸的垃圾,提着沉甸甸的过往,我该扔吗?我不知道。

我站在马路边,呆呆看着车辆来来往往,任扬起的尘沙落在我脸上、手上蒙上一层灰。我突然想起席慕容的乡愁来:“故乡的歌是一支清远的笛,总在有月亮的晚上响起,故乡的面貌却是一种模糊的惆怅,仿佛雾里的挥手别离。”可我没有故乡,我从小这里住几年,那里住几年,老家不是我的故乡,是爸爸的,是爷爷奶奶的,是老一辈人的。我穿过马路,漫无目的地走着,路过一个垃圾箱却又经过了它。看看这四周,店面短短几年就已经数度易主,更遑论几年前便已离开的地方。我熟悉的事物正被连根拔起,等到回望只剩几块断壁残垣,而后逐步蚀为风沙。我已不敢回望,因为我发现我只有感叹,没有回忆,没有思念,没有乡愁。全新的景象展现在我面前,而我已忆不起它曾经的样子,也忆不起曾与我相伴七年,约定让我回去看看的那个女孩,长什么样子了。

回忆是惆怅的,是感伤的,是包裹,我一路走,一路丢,只剩手中这袋了,要留吗?留吧,反正不占地方。韶华易逝,年华似水,弹指间,已过数载。离去太过匆匆,短短的告别已无所寓意,所有一切都将被时间送入一捧黄土,而在这高楼林立,霓虹闪烁的时代也不过几年。我们的根在哪里?我们得到了全新的事物,便捷的生活,却又失去了生活的厚度,未来回忆的空间。在这个时代,正如《老街》中的一句评论“我们这群人,苦没有真正苦过,爱没有用力爱过。每天受着信息大潮的冲击,三观未定又备受曲折。贫穷不再是正义,又妄图不让金钱成为唯一的追求。过早看到了更大的世界,勤奋却又不过三天。热血透不过键盘和屏幕,回忆止于游戏和高考。像一群没有根的孩子,在别人的经历和精神里吵闹。”人流越来越大,萍水相逢正在成为常态。连乡村都在日新月异,城里房子的产权也不过几十年,太多文化与传承成为商业,凤凰古城与北京充斥着的更多的`是外地人,承诺与决心的重量也已改变,记忆与情感都是虚构,等你长大,还有什么能证明你曾存在。我们寄放情感的老物件亦逐步失去意义,你越走越快,就把过去丢了,只剩一副模糊的面孔和一条不能回头的路。

正如文章所说“当家园废失,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路。”你的家乡正被改得面目全非,我们得到了什么,我们又失去了什么?物件虽老却承载着回忆,是打开记忆夹层的钥匙,那些生活过的细节和温度,那些经历过的人和事,终是内在的,不可磨灭的,虽然时间遥远,但在我们每一个能抬头望到的日子里远远散发着光和热,让人心生暖意。纪念,是为了不忘初心,是为了更好的前行,在信息的冲击和生活的压力下,找到自己的根。

我回过头,重新迈上回家的路,还是留一些老旧物品,给回忆留一点空间好了。

今生今世读后感 篇6

我每读《今生今世》,亦常常比及自身,把来作为人生的一次次反省。

要说《今生今世》的精彩,知之者心有灵犀,隔之者任凭你口燥唇干,仍是对牛弹琴。依我看,它是当代版《红楼梦》,写人,鞭辟入里入木三分;描物,浩然有色气象万千。一路观照着民国以来的中国,在在与《诗经》遥相呼应,与《红楼梦》一脉相承,既是真正中国传统,又融入了民间的世俗性,所谓中国文明,即是“路上有风景,人家有笑语”。遂在胡兰成先生笔下展开的,尽是悠悠人世的美丽风景。

胡先生写《今生今世》,哀而不伤,怨而不怒,处处有着欢喜。民国乱世,虽跌宕起伏,但在胡先生的追述里,却到处充满惊艳的故事,一路皆是悠悠人世。陶渊明的“采菊东篱下,悠然见南山”是人人喜欢,但胡兰成的“韶华胜极”多有人不信。而在我记忆中,是真有那悠悠人世。真山真水不光生于好的时代气候,更要生于好的人情物意。对于此书,谩骂者甚多,推崇备至者亦极多。前者不必多言,后者譬如著名诗人柏桦先生即说:“胡兰成是文学水平的试金石。”又说“胡也是人品人格的照妖镜”。陈丹青先生则宁可不出版自己的书,也不肯删减他写胡兰成的部分不带批判的文字。几十年来,台湾文坛深受胡先生之影响,自不必云;而大陆当代以来,受胡先生之影响者亦不鲜。据薛仁明先生云,作家郭松棻旅居纽约时,病中唯读《今生今世》而感开豁。可是郭松棻并不认同胡先生的见解。这用薛仁明先生的解释即为:“其实亦说明了《今生今世》在知见之外,另有更真,也更具能量的东西;那可以是书中散发出的光明喜气,亦可能是胡的向阳性,更可以是其生命映现出的清清朗朗之解脱境界。”

拜读胡兰成先生的作品已有六七年时间,起初只是吸引于《今生今世》的文字,益益解脱了我稚涩的青春。以我行过的生命来体验,《今生今世》可以当做一本闲书,也能当做一本庄严的生命修行之书。英雄无赖有真姿,渔樵闲话是史思,我就是被这样的魅力折服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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